当您将药品进口到西班牙供个人使用时,务必遵守欧洲药品管理局和西班牙卫生部制定的规定,以确保安全。
欧洲药品管理局确保药品在欧洲使用安全有效。同时,西班牙卫生部监管药品进口,以保护公众健康。
药品进口要求
- 您通常只能携带足够个人使用的药品,通常限制为3个月的用量。
- 对于处方药,您必须持有执业医师开具的有效处方。处方应说明您需要该药品的原因。
- 必须包含医生的联系方式和患者的医疗状况。
- 一份医疗报告或支持文件,解释为何需要该药品。
- 确认该药品已获准在西班牙使用,且不含违禁成分。
- 将药品保存在其原包装盒或容器中,标签上应显示药品名称、成分和服用剂量。
进口非处方药 (OTC)
- 非处方药(无需处方)可以更容易地带入西班牙。
- 但是,您可携带的数量可能受到限制,因此请确保只携带合理数量的个人用药。
特殊获取未在西班牙获批或不可用的药品
如果您需要的药品尚未在西班牙获批或不可用,您可以通过AEMPS申请特殊获取。
申请特殊获取的步骤
此申请只能由AEMPS授权的实验室、医疗中心或自治区提出。
为查明所需文件,AEMPS已为每种类型的申请人制定了分步程序:
您的主治医师开具的有效处方
处方必须符合以下标准:-
- 医生详情:包括医生的全名、注册号和官方信头。
- 患者信息:患者的姓名和出生日期。
- 药品详情:药品的名称、剂量和处方数量。
- 日期:处方必须注明开具日期。
- 签名和盖章:必须有医生的签名和官方印章。
为避免误解,建议将处方和医生证明等关键文件翻译成西班牙语。





